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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增值服务属于数字化商品吗?

发表时间:2023-04-11 17:20:45  来源:网络投稿  浏览:次   【】【】【
[db:摘要]

是的,网络增值服务属于数字化商品。数字化商品是指以数字形式存在,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渠道进行交付和消费的商品。网络增值服务是指在互联网基础设施上提供的增值服务,如网络游戏、在线支付、在线教育等,这些服务都是以数字形式存在并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交付和消费,因此可以被归类为数字化商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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